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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2-05-30 | 来源 : |点击:
为预防和处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校长(执行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成员:各部门、学院负责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学生工作部、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发展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聚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网络媒体热点问题;院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人数不超过100人,但已影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群体性事件呈现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分析制度。学校党委工作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等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师生中,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研究,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利用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煽动;
2.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关注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敏感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后勤处和各学院实行由领导带班的工作值班和报告制;在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发生时,实行24小时值班并将情况每日报告。
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送原则;
2.认真执行重大情况报告、请示制度。各学院、部门或个人将发生(可能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汇报,同时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院、部门或个人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3.校长办公室按照校领导的指示和教育部、省、市党委和政府的信息报送要求进行报告;
4.各学院、各部门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范围,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长办公室立即向四川省教育厅报告,并请求政府相关部门支援,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以及相关学院要组织人员上街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队伍寻衅滋事;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工作,防止出现违法行为。根据事态发展,学校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各级组织及学校教师、员工队伍、辅导员队伍、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各学院不漏年级、年级不漏班级、班级不漏人;同时后期保卫处应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校园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时,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相关部门必须做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相应程序外,校、院两级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化解矛盾,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严格控制管理,封闭校园,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学院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寝室,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的事件,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相关单位协助,立即对外教采取保护措施。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相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向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工作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讲清道理,化解矛盾,让学生及时了解事情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加强对不稳定信息的监控,做好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五、各职能部门职责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必须按以下分工作好工作。
1.校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全校综合值班;
(2)负责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统一上报下达;
(3)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
(4)负责搜集重要国际国内信息,供领导参考;
(5)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
2.保卫处:
(1)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执行门卫、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守卫工作;
(2)掌握本校政治动态信息,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向上级公安部门报告;
(3)与公安、国安部门及兄弟院校保卫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校外信息;
(4)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预防和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中可能衍生出现的火灾、爆炸、杀人、抢劫等事件,及时疏导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5)加强公共场所、宣传栏等阵地控制,防止张贴或书写反动标语,及时挡获发放传单、张贴大(小)字报等的非法活动人员;
(6)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工作;
(7)检查督促各机密要害部位加强值班和警戒,确保其安全;
3.后勤处:
(1)保证水、电、气和就餐的正常供应及后勤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转;
(2)保证所属的重要部位的安全警备,加强值班检查,做到防火、防毒、防盗、防人为破坏;
(3)加强教学、实验大楼的值班、巡逻,防止和及时报告在教室、实验室出现的反动标语、传单或爆炸物;
(4)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学校医务室:
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准备。
5.学生工作部: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
(2)协调各学院密切掌握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骨干、以及自由化思想较严重的校内学生的动向。发现和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生工作部除履行好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职责外,迅速组织指挥学生工作干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深入学生,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地开展工作,制止和平息事态,必要时通知有关学生家长来校共同做好思想工作;
(4)掌握敌情动态,若发现有反动宣传品、心战品,及时交校保卫处,再由保卫处按程序上报公安、国安部处理;
(5)与学生相关的事态平息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党委工作部:
(1)协调部门(单位)的政治稳定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本校政治动态信息,及时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宣传舆论阵地的政治安全,确保校广播站、校园网等的正确舆论导向;
(2)及时准确地把中央、省、市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和指示传达到群众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保证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开展机动灵活的宣传工作;
(4)根据不同事件的类型和上级的指示,负责来校采访者的接待和应对;
(5)按新闻发布的要求,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坚持正面报导,防止误导。
7.教学信息资源中心:
(1)做好校园网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健全网络档案材料,按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2)提供校园网的技术保障,积极作好对内外网上有害信息的记录备份和网上删除工作。
8.教务处:
(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
法,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密切掌握在校外籍人员和台、港、澳人员的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并且做到心中有数,有关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校办及上级外事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按照外事纪律和外交惯例宣传我国宪法法律、政府立场和学校校纪、校规,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六、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方法1.处置原则:
(1)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果断,控制事态;
(2)以各学院和各单位为基础,各自负责管好本单位人员;
(3)在群体事件中,化整为零,不激众怒,讲究策略,争
取多数学生,化解矛盾,采取适当措施隔离带头者,交有关部门处置。
2.突发事件应急等级的要求:
(1)突发事件应急一级状态:主要指情况比较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即将发生,要求各方面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入岗位,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分配的工作任务;
(2)突发事件应急二级状态:主要指各个敏感时期和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事件可能发生,要求各方面人员做到加强值班,检查督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3)应急状态由处置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提出建议,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既发布实行。
3.处置方法:
(一)按区域分工,实行预防机制
(1)公共区域:主要由保卫处负责,保卫处安排专人全天候巡视领导办公区域及重点部位。
(2)主要案发区域:设置警戒标识,保护现场。
(3)园区各个进出口:设置人员警戒,防止外来人员及闲杂人员进入。劝阻新闻媒体经批准后进入园区。
(二)应急处理方式:
(1)有人来校冲击,坚决拒之校门外,及时报警110和当地公安部门,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主管单位;
(2)校园内张贴大小字报、标语,采取适当方式挡获当事人,视情况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或送保卫处,张贴物取证后立即取下交保卫处;
(3)校园内举行小型示威游行、起哄、围攻领导,各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化解矛盾,保卫处和学生工作部密切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带头闹事者和幕后策划者,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或隔离,视情况给予追究或处理;
(4)校园内静坐示威,各有关方面干部和人员到场,将静坐示威人员劝离现场,带头或煽动者,采取适当方式,首先带离或隔离,情节严重者由保卫处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5)校园内罢课、罢餐,学院、部、处为基础,各自负责,平息事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依法依纪追究带头或煽动肇事者,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6)校园内如出现非法刊物、非法传单,采取适当方式挡获当事人,收缴工具、器材和刊物,依法交保卫处或有关部门处理;
(7)校园区内非法广播,挡获当事人,收缴工具、器材,依法交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处理;
(8)校园内非法集会,采取适当方式制止进行,及时掌握和追究发起人,相关单位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9)校园区内打、砸、抢、烧,立即旗帜鲜明地宣言;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保护大多数师生安全,控制为首者,依法交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
(10)聚众出学校示威游行,未出校门时门卫及在场人员首先坚决阻拦,各学院、部、处干部和教师要赶到一线劝阻疏导参与人员,重申国家游行示威的相关规定,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校内;一旦失控,各学院领导、辅导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应跟随队伍掌握情况,继续劝阻,维护秩序,向相关的部门汇报情况,防止坏人混入破坏。对违法行为及时取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处理违法人员;
(11)未经上级和党委同意的外国(境外)记者采访、录像,坚决拒之校门外,不准入校门;
(12)国外电话采访,一律按外交辞令;“无可奉告”,然后压机。
七、做好物质准备,保障预案的实施
各部门要做好所管理范围内相应处置突发事件的东西,如应急车辆、通讯工具、灭火器材、救护车、医药器材、摄影摄像器材、应急广播器材等物质准备工作,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备用,以应急需。
八、善后与恢复
属于国内外重点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通过形式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政策上来。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依法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省、市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解决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属于院内体质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帮助师生解决困难。法律政策明确规定的,要督促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细致的说服工作。要关心困难师生员工的生活。
事件平息后,学校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事件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事件涉及的主要部门(单位)应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校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校本部和省教育厅。